中國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邊民互市貿易進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的通知》,以完善邊境貿易支持政策,優(yōu)化邊民互市貿易多元化發(fā)展的政策環(huán)境。
財政部等上述三部門9日對外公布的通知明確,除《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負面清單》所列的商品外,邊民均可通過互市貿易方式進口。
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共21項商品,包括煙、酒等,以及超出規(guī)定數(shù)量的小麥等農產品。進口免稅額度以個人為單元計算和使用。邊民互市貿易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包括國家禁止出口的商品、應征收出口關稅的商品和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
財政部表示,今后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邊民互市貿易發(fā)展的實際情況,適時動態(tài)調整邊民互市貿易進出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記者 趙建華)
轉自: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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