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能源局對外稱,為進一步發(fā)揮煤炭儲備在能源安全供應中的作用,山西省將加快推進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年內形成新增300萬噸以上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
政府煤炭儲備由國家儲備和地方政府煤炭儲備組成。山西省能源局要求,各地應根據煤炭消費特點和分布,重點支持在煤炭生產集散地、消費集中地、主要鐵路運輸節(jié)點等區(qū)域新建或改擴建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對于列入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的企業(yè),山西將在產能核增、煤礦手續(xù)辦理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山西省能源局提出,通過政府可調度煤炭儲備能力建設,帶動增加商業(yè)煤炭儲備能力,力爭到2021年底,全省形成新增2000萬噸左右的商業(yè)煤炭儲備能力。(張強)
轉自: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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