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一位老年消費者在超市里購物,因為店內的地板磚上沾了不少雨水,而這位顧客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后,竟然造成了骨折,最終在醫(yī)院花了一千多元錢,摔傷的顧客要求店主賠償。大家覺得這合乎情理嗎?”開封市城區(qū)煙草專賣局把這個案例分享到誠信互助小組微信群后,引來了不少零售商戶的互動。
“又不是我的責任,為什么要賠償?”有零售商戶留言道。
“根據(jù)《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guī)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jīng)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jīng)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jīng)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jīng)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這是近期開封市城區(qū)煙草專賣局法制員張璐在開展線上開展“民法典宣傳月”活動時,對一名零售商戶提出的問題作出了詳細解答。
“這個店主的教訓,可是給我們同業(yè)者敲響了警鐘:經(jīng)營細節(jié)莫忽視,店內安全要重視!” 誠信互助小組微信群中響應道。
5月,隨著第二個“民法典宣傳月”的到來,開封市城區(qū)煙草專賣局組織開展了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一系列真招新招實招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宣傳隊伍”建起來。充分利用單位現(xiàn)有人才資源,組建一支較為專業(yè)的宣傳隊伍。由法制部門負責人、業(yè)務部門負責人、法學專業(yè)人才、新媒體專業(yè)人才等組成民法典宣傳隊,利用“線上”平臺傳播快、信息量大、受眾面廣的特點,結合社會熱點事件和零售戶普遍關心的法律熱點問題,將易懂易學易記、與大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制作成法律知識點進行宣傳,以互動式、服務式、場景式的普法形式,引導群眾由“感動”到“行動”,有效提升《民法典》宣傳力度,推動“民法典宣傳月”活動直抵人心、取得實效。
“法治大餐”送上門。在開封市黃河大道北段佳文便利店門前,開封市城區(qū)煙草專賣局以零售客戶誠信互助小組會議為契機,開展了一場《民法典》宣講活動。本場活動宣講人王超文,對《民法典》進行了既精準又生動的解讀,贏得了陣陣熱烈掌聲。他不僅向10多名卷煙零售戶介紹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法律框架,還針對民法典中與生活緊密聯(lián)系的內容,結合事例進行解說,讓大家坐得住、聽得懂、記得牢、有收獲。
“志愿服務”貼民心?!疤兄x了,《民法典》還真是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弊?月份以來,開封市城區(qū)煙草專賣局黨支部發(fā)動黨員志愿者深入社區(qū)開展宣傳活動,將民法典宣傳到群眾生活的角角落落。一個個紅馬甲,一張張宣傳單,一次次互動交流,大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帶領居民一起學習《民法典》,大家紛紛表示:“你們的宣傳形式獨具一格,很富有動感和新鮮的元素,在欣賞的同時又能得到明確的普法信息。”
從線下到線上,從“紙上”到生活,開封市城區(qū)煙草專賣局以更加豐富的活動形式營造“民法典宣傳月”良好氛圍,共同“點亮”美好生活。(撰稿人:王軒)
轉自:映象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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