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印發(fā)《進一步做好用地保障切實提高用地審批效率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做實“綠色通道”、落實“用地保姆”,壓實市縣報件審查把關責任,調整審批環(huán)節(jié)和監(jiān)督機制,進一步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
《措施》提出,各市(州)年初要組織所轄縣(市、區(qū))梳理全年項目用地需求,合理確定全年報件計劃,基本做到按季度“均衡報件”,減少集中報件帶來的質量問題和審批擁堵現(xiàn)象。
《措施》明確,將重點項目納入用地審批“綠色通道”范圍,做到隨到隨審,項目整體審批時間壓縮30%。該措施在原有政策基礎上,擴大了“綠色通道”項目范圍,可讓更多的項目實現(xiàn)快速審批。在此基礎上,對“綠色通道”項目配備省、市、縣三級“用地保姆”,負責“一對一”組卷指導、技術咨詢、溝通協(xié)調等服務工作,為重點項目用地提供全生命周期技術服務保障。
《措施》明確了用地審查容缺事項清單,對占用林地草地批復等12項前置要件實行“容缺”,可在辦理有關前置手續(xù)的同時,同步開展用地報件審查。通過優(yōu)化用地報件審批流程,將“串聯(lián)辦”變?yōu)椤安⒙?lián)辦”,提高用地審批效率。
《措施》要求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一步主動作為,在項目生成階段就主動介入,聯(lián)合開展選址選線,盡量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生態(tài)保護紅線和各類自然保護地等禁止、限制建設區(qū)域,提前化解項目用地矛盾。
《措施》進一步壓實了市縣責任,要求市縣要提前做好用地報件材料的準備工作,并對報批材料、報件內容以及審查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負責。進一步加強用地報件前端把控,避免組卷資料“帶病”申報。
此外,《措施》還提出了優(yōu)化報件方式、壓縮補正次數(shù)和時限、優(yōu)化違法用地審查方式、充實審批專班力量等其他提高用地審批效率的具體措施。
據(jù)悉, 下一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將加大《措施》執(zhí)行力度,切實提升用地審批質效,為全省拼經濟搞建設提供強有力的要素保障。(記者朱虹)
轉自: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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