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務司負責人就《關于調整完善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答記者問


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09-20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等四部門印發(fā)了《關于調整完善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教財〔2023〕4號,以下簡稱《通知》)。教育部財務司負責人就《通知》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要不斷促進教育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以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


  國家助學貸款是利用財政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的一項重要措施,資助對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和研究生提供的信用助學貸款,幫助學生解決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用。這項政策從1999年實施至今不斷完善。截至2022年底,全國累計發(fā)放助學貸款4000多億元,惠及2000多萬學生,有力支持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促進了教育公平。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學費、基本生活費等就學成本有所上升,學生及其家庭面臨的經濟壓力和貸款需求增加,需要進一步釋放助學貸款政策紅利,更好滿足學生貸款需求、減輕學生還款壓力,助力學生完成學業(yè)、更好就業(yè)。


  2.本次助學貸款政策調整完善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將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貸款額度提高4000元,本??粕刹怀^12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6000元,研究生由不超過16000元提高至不超過20000元。同時,考慮到政策銜接,相應提高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償、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以及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標準。二是將國家助學貸款利率調減30個基點,由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調整為減60個基點。三是開展研究生商業(yè)性助學貸款工作,切實減輕研究生家庭經濟負擔,鼓勵銀行業(yè)金融機構有針對性地開發(fā)完善手續(xù)便捷、風險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學貸款產品,并在貸款額度、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方面給予一定優(yōu)惠。


  3.各地大學目前正在陸續(xù)開學,很多學生已經申請了國家助學貸款,這些學生是否可以按照新政策申請增加助學貸款額度?


  答:已經申請過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也可以享受新的政策。在新政策出臺后申辦貸款的學生,可以直接按照最新政策辦理貸款;對政策出臺前,2023年已經提交貸款申請或者簽訂借款合同的學生,可根據(jù)實際需求,在新的額度范圍內向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申請增加貸款金額。


  4.降低國家助學貸款利率的主要考慮是什么?存量國家助學貸款合同能否按照新利率執(zhí)行?


  答:為減輕貸款學生經濟負擔,經國務院同意,對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yè)的貸款學生2022年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對這些學生2022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延期貸款不計罰息和復利。2023年延續(xù)實施了這一政策。為進一步減輕貸款學生經濟負擔,這次《通知》明確進一步降低國家助學貸款利率。


  對此前已簽訂的參考LPR的浮動利率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可以按照新利率執(zhí)行,具體由承辦銀行與貸款學生協(xié)商,可將原合同利率調整為同期同檔次LPR減60個基點。


  5.開展研究生商業(yè)性助學貸款工作的主要考慮是什么?研究生商業(yè)性助學貸款能否享受貼息和風險補償金政策?


  答:目前,國家助學貸款發(fā)放對象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研究生階段的學生絕大多數(shù)已成年,可支持其通過申請商業(yè)性助學貸款等方式解決就學費用,鼓勵學生自立自強。


  研究生商業(yè)性助學貸款是商業(yè)性貸款,不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金政策。鼓勵銀行業(yè)金融機構有針對性地開發(fā)完善手續(xù)便捷、風險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學貸款產品,并在貸款額度、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方面給予一定優(yōu)惠。


  6.如何確?!锻ㄖ犯黜椧舐涞綄嵦帲?/p>


  答:為確保新政策有效落實,我們將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jiān)管總局等部門重點開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通過主流媒體、熱線電話、短信等多種渠道,向學生開展全方位宣傳,提高政策知曉率。二是抓好新學期助學貸款辦理工作,督促經辦銀行按照新政策辦理助學貸款或調整已辦理的助學貸款,讓貸款學生盡快享受到新政策的紅利。三是面向各地各高校學生資助工作人員開展業(yè)務培訓,詳細解讀政策內容,明確政策口徑,確保政策執(zhí)行規(guī)范到位。


  轉自: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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