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2016年質檢總局共實施法檢商品重量鑒定19.33萬批、19.94億噸。其中,逾20%批次“缺斤少兩”。
質檢總局檢驗監(jiān)管司司長孫文康18日說,2016年質檢總局實施的法檢商品重量鑒定中,共發(fā)現(xiàn)短重3.97萬批、389.9萬噸,同比分別增長33%、17.1%。據了解,質檢總局對能源和原材料實施法檢商品重量鑒定,對服裝等則不需進行重量鑒定。
孫文康在進口產品白皮書相關情況新聞發(fā)布會上說,從短重重量來看,鐵礦、原油、煤炭、天然氣/液化氣、大豆等五類商品的短重重量分別占短重總重量的82.5%、6.1%、4.3%、2.3%、1.8%。其余依次為原料性廢物、動植物油、成品油、糧谷、液體化工品等。
根據2016年度全國進口法檢商品貿易欺詐風險分析報告,2016年短重具有商品種類范圍廣、短重金額大、高風險口岸多、短重風險因素復雜等特點,面對錯綜復雜的國際貿易形態(tài),進口法檢商品反欺詐工作依然任重道遠。
報告稱,受到各口岸檢驗檢疫局嚴格把關的壓力,涉及索賠的重大短重案例同比下降明顯,然而短重在5‰以內的案例卻大幅增長,國外發(fā)貨人涉嫌利用合同條款實施“隱性貿易欺詐”。
孫文康說,短重風險較高的國家有巴西、朝鮮、越南、伊拉克、澳大利亞等。進口短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產品自身特點造成的;也有國外供應商不講信譽,故意缺斤短兩造成的;還有因合同規(guī)定不合理、計量方法不一致造成的等。(記者王優(yōu)玲)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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