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近日開展視頻培訓,推動各地有力有效處置閑置存量土地,明確工作要求,解讀政策措施,并對保交房辦證工作一并作了部署培訓。
針對當前盤活房地產存量土地存在的利用難、轉讓難、收回難等問題,自然資源部會同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部門結合各地實踐探索,研究出臺了3個方面18條政策措施。
在“鼓勵開發(fā)”方面,消除開發(fā)建設障礙,完善規(guī)劃條件和相關配套設施要求,合理調整開竣工日期,依法免除因自然災害、疫情導致的違約責任;在“促進轉讓”方面,充分發(fā)揮土地二級市場作用,推進房地產用地“帶押過戶”,配合司法及破產處置,優(yōu)化分割開發(fā)程序,支持合作開發(fā);在“規(guī)范收購收回”方面,強調了應依法收回的情形,協(xié)商收回的可采取等價置換等方式,收回收購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堅決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18條政策措施是系統(tǒng)施策的“政策工具箱”,限定時限、限定范圍、封閉運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企業(yè)緩解資金困難和壓降債務提供政策支持。(記者 常欽)
轉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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