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xié)提醒:低價旅游看似“餡餅”實為“陷阱”


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1-10-13





值此重陽節(jié)來臨之際,為幫助老年消費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今天,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以下簡稱“中消協(xié)”)發(fā)布消費提示:低價旅游看似天上掉“餡餅”,實為精心布好的購物 “陷阱”。

  2021年4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質監(jiān)所發(fā)布了“不合理低價游”十大投訴典型案例。其中第一個案例就是以“比賽獎勵”為名贈送旅游案。游客周某投訴,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獎勵“中老年健身舞比賽”優(yōu)勝成員為名,組織周某一行5人“零團費”港澳六日游。行程中,導游存在誘導購物行為,所購商品明顯質價不符,周某一行5人共計消費9萬余元。

  經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市場綜合執(zhí)法支隊調查,該旅行社以獎勵“某中老年健身舞比賽”優(yōu)勝成員為名,共組織197名中老年人赴港澳旅游。其中,55歲以下的中老年人每人團費0元,55歲以上的老年人每人團費380元,且該社未向地接社支付團款費用,地接社需通過帶領游客購物獲取收益。經調解,該旅行社同意為游客辦理退貨手續(xù),并先行墊付退貨款9萬余元。

  對此,中消協(xié)指出,一些黑心旅行社以“團購價”“零團費”“免費游”“旅游補貼”等噱頭吸引旅游者上門,但為降低經營成本,可能會在行程路線、交通工具、餐飲住宿等方面大打折扣,并在旅途中安排各種購物環(huán)節(jié),或是在簽訂合同時將最精彩、需要付費的景點排除在低價團費之外變相加價。這些行為嚴重影響老年消費者的出行體驗,容易產生消費糾紛。

  中消協(xié)提醒,老年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和旅游產品時不能單純以價格為導向,要多關注旅行社的口碑以及旅游產品的品質,同時考慮自身身體狀況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并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詳細閱讀合同條款,了解旅游行程安排及雙方的違約責任,特別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針對老年消費者的特別條款。如果發(fā)現(xiàn)旅行社的合同有存在向老年人收取年齡“附加費”、收取高額保證金等明顯不合理之處,一定要提前與旅行社協(xié)商解決,切不可盲目簽約。



  轉自:中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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