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擬確定15家旅游度假區(qū)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qū)


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11-10





  文旅部網站11月7日消息,根據《國家級旅游度假區(qū)管理辦法》和《旅游度假區(qū)等級劃分》國家標準,經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推薦,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組織認定,以下15家旅游度假區(qū)達到國家級旅游度假區(qū)標準要求,擬確定為2022年新一批國家級旅游度假區(qū),現(xiàn)予公示。名單如下(按行政區(qū)劃順序排列):


  1.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度假區(qū)


  2.上海市上海國際旅游度假區(qū)


  3.江蘇省常熟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區(qū)


  4.浙江省泰順廊橋-氡泉旅游度假區(qū)


  5.浙江省鑒湖旅游度假區(qū)


  6.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度假區(qū)


  7.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丫山旅游度假區(qū)


  8.山東省煙臺金沙灘旅游度假區(qū)


  9.山東省榮成好運角旅游度假區(qū)


  10.河南省三門峽市天鵝湖旅游度假區(qū)


  11.湖北省神農架木魚旅游度假區(qū)


  12.湖南省岳陽洞庭湖旅游度假區(qū)


  1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大新明仕旅游度假區(qū)


  14.四川省宜賓蜀南竹海旅游度假區(qū)


  15.陜西省商洛市牛背梁旅游度假區(qū)


  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若對公示單位有異議,可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提出意見。反映的情況要具體詳實,并請留下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以便核查。


  轉自:界面新聞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yè)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lián)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國家級旅游度假區(qū)將每3年復核一次

    國家級旅游度假區(qū)將每3年復核一次

    記者12月31日從文化和旅游部獲悉,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發(fā)《國家級旅游度假區(qū)管理辦法》,宣布今后將對國家級旅游度假區(qū)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tài)管理機制,原則上每3年進行1次全面復核。
    2020-01-02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