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發(fā)《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適用于全國所有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在保障學生平等權益、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引領教師專業(yè)進步、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營造和諧美麗環(huán)境、建設現(xiàn)代學校制度六大方面,明確了學校的主要管理職責。
《標準》的具體內容包括: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不以各類競賽、考級、獎勵證書作為學生入學或升學的依據(jù),不得提前招生、提前錄?。粚嵭芯饩幇?,不分重點班與非重點班;尊重學生個體差異,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因材施教,培養(yǎng)學生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能力;控制考試次數(shù),探索實施等級加評語的評價方式,依據(jù)課程標準的規(guī)定和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對相關科目的實驗操作考試提出要求,考試成績不進行公開排名,不以分數(shù)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嚴格要求教師尊重學生人格,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收受學生或家長禮品,不從事有償補課等。
近日,教育部印發(fā)通知,對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yè)、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及保送生招生工作進行了部署。通知強調,高校不得降低報名資格條件,不得放寬資格審核標準,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打擊特殊類型招生考試中的“替考”等違規(guī)行為。防止個別高校降低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要求“嚴把文化關”。(記者 張爍)
轉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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