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還通報了這次活動中10大典型討薪案例。而讓現(xiàn)場記者意外的是,高院這次討薪活動中,除首次將農(nóng)民工改為進城務工人員外,還專門強調(diào)今后將完善法律機制:惡意欠薪者要負刑事責任,最大權益保障勞動者的利益。
[通報]
6914名務工人員討到1.26億元
省高院副院長謝德安在通報中透露:全省法院開展第三次“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案件集中辦理”專項活動的目的是,在歲末進城務工人員返鄉(xiāng)和“討薪”高峰期,集中力量化解一批討薪案件,使他們都能及時足額拿到工資,回家過一個美滿祥和的春節(jié)?;顒又?,全省法院采取快立快審快執(zhí)方式,共辦結欠薪案件1583件,為6914名進城務工人員追回勞動報酬1.26億元,有力維護了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省高院院長張立勇親自赴鄭州、駐馬店為進城務工人員討薪、發(fā)放工資款。各位副院長、黨組成員也分赴各地調(diào)研督導。許多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院長也親臨一線,帶頭辦案。
[新意]
今后將用“尚方寶劍”保障務工者權益
省高院民一庭庭長司曉森認為:在這次集中為進城務工人員討薪活動中,全省法院辦結了一大批欠薪案,維護了進城務工人員的權益。
盡管集中討薪活動結束,但法院今后仍將通過各種方式為務工人員維權。去年年初,新出臺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張立勇院長也多次過問此事,討論是否能用這把尚方寶劍,懲治欠薪惡行。司曉森透露:由于相關司法解釋尚未出臺,各地運用這一法律武器懲治欠薪行為的案例還不多見。但今后我省法院也將會根據(jù)情況,利用該法律武器為務工者維權。
[評選]
選出10起典型討薪案
2011年11月,任小路等31人到滎陽某工地干活,工程結束后,卻無人支付工資。無奈之下,31人多次到滎陽市政府、人大等有關部門上訪要求解決問題。去年12月23日,31名工人分別將兩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所拖欠勞動報酬3.6萬余元。經(jīng)過法院的執(zhí)行,31人拿到3.6萬元報酬。近日,省高院從這次辦理的涉及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案中,評選出10個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案人員多,少則數(shù)十人,多則數(shù)百人。有的涉案金額有數(shù)十萬元甚至數(shù)百萬元。有些案件拖欠的時間長達數(shù)年。
來源:"大河網(wǎng)-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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