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印發(fā)進一步促進消費若干措施 包括鼓勵汽車消費等


中國產(chǎn)業(yè)經(jīng)濟信息網(wǎng)   時間:2022-05-07





  廣東省近日印發(fā)《廣東省進一步促進消費若干措施》,其中包括鼓勵汽車消費、推動家電消費、發(fā)放消費券等。


  在鼓勵汽車消費方面,措施提出,繼續(xù)實施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對報廢或轉出個人名下廣東號牌舊車,同時在省內(nèi)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新車并在省內(nèi)上牌的給予補貼。其中:報廢舊車,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10000元/輛、購買燃油汽車的補貼5000元/輛;轉出舊車,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8000元/輛、購買燃油汽車的補貼3000元/輛。


  鼓勵購置新能源汽車。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對個人消費者在省內(nèi)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范圍內(nèi)的新能源汽車新車,給予8000元/輛補貼。該補貼與以舊換新專項行動補貼不重復享受。由省發(fā)展改革委會省財政廳組織落實。


  進一步優(yōu)化汽車購買管理。按照國家要求,廣州、深圳要進一步修訂完善購車資格規(guī)定,增加發(fā)放汽車增量指標。5-6月期間,在原有基礎上,廣州增加3萬個購車指標、深圳增加1萬個購車指標,更好滿足群眾購車需求。各地不得出臺限制汽車購買的措施。


  在推動家電消費方面,措施提出,鼓勵各地市組織家電生產(chǎn)、銷售企業(yè)推出惠民讓利促消費活動,重點鼓勵加大對綠色智能家電的讓利力度,推動廣東省家電升級換代。


  在發(fā)放消費券方面,措施提出,鼓勵各地發(fā)放消費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飲、文旅、住宿、體育領域消費,活躍消費市場。


  此外,措施還提出,廣東省對各地促消費行動實行獎補政策:將今年以來已出臺的促消費政策納入獎補范圍。未出臺促消費政策的地市必須在5月1日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促消費活動。對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發(fā)放消費券實際支出的50%比例補貼,每市最高補貼不超過3000萬元。粵東西北各市發(fā)放消費券不得少于500萬元,省級財政給予每市500萬元的基礎補貼。鼓勵粵東西北各市加大消費券發(fā)放額度,超出基礎部分按70%比例補貼,每市最高補貼不超過2500萬元。


  轉自:新華財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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