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支持貨運航空加快發(fā)展的意見》,從航班獎勵、貨量獎勵等方面加大對貨運航空的支持力度。據(jù)悉,福州機場力爭到2022年,實現(xiàn)貨郵吞吐量45萬噸,打造國內一流樞紐機場。
洲際貨運航班獎勵方面,對開通福州直達洲際空白航點的貨運定期航班,按照機型及飛行小時給予三年的航班獎勵和貨量獎勵。第一年,大機型(航班最大業(yè)載不低于80噸的機型)往返飛行時間20小時(含)以內的,給予2.3萬元/飛行小時航班獎勵,超過20小時部分給予1.5萬元/飛行小時獎勵;第二、三年航班獎勵分別按第一年標準的85%、70%執(zhí)行。同時,按照艙單給予進出港貨物貨量獎勵4元/公斤。中機型(航班最大業(yè)載為40噸至80噸的機型)按照大機型航班獎勵標準的70%執(zhí)行。加密航班、不定期航班及非空白航點航班,按定期航班標準的70%給予航班獎勵和貨量獎勵。
亞洲貨運航班獎勵方面,對新開通福州直達亞洲的貨運定期航班,給予三年的航班獎勵和貨量獎勵。第一年航班獎勵6萬元/班,第二、三年分別按第一年標準的85%、70%執(zhí)行。同時,按照艙單給予進出港貨物貨量獎勵2元/公斤。加密航班、不定期航班按定期航班標準的70%給予航班獎勵和貨量獎勵。
國內及港澳臺地區(qū)貨運航班獎勵方面,對新開通福州直達國內及港澳臺地區(qū)貨運定期航班,給予不超過三年的航班獎勵。第一年獎勵4萬元/班,第二、三年分別按第一年標準的85%、70%執(zhí)行。
對于貨運代理,通過客運航班腹艙載貨的航空貨運代理企業(yè),按照進出港貨物清單給予年貨運增量獎勵1元/公斤。以2016年以來年度貨運量最大值作為基數(shù)計算增量。首次進入福州機場從事腹艙載貨的航空貨運代理企業(yè),從第二年起開始享受年貨運增量獎勵。對在福州新成立物流區(qū)域分撥配送中心的貨運航線運營企業(yè),按企業(yè)繳納稅款地方留成部分分3年予以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據(jù)介紹,貨量獎勵每航季申請一次,貨運增量獎勵每年度申請一次,由申請人向福州市發(fā)改委申請。(記者 卞軍凱)
轉自:福建日報App-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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