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定農村低保最低標準 將每年提高350元


時間:2016-09-23





  昨日,省民政廳巡視員羅萬荷接受中國福建政府網專訪,在解讀《福建省“十三五”民政事業(yè)發(fā)展專項規(guī)劃》時表示,“十三五”時期,我省的民政事業(yè)發(fā)展的主要工作指標要達到或超過東部地區(qū)平均水平。


  據介紹,“十三五”時期我省保障基本民生將實現(xiàn):合理提高城鄉(xiāng)低保標準,到2020年,城市低保標準按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36%~42%確定;省定農村低保最低標準每年提高350元,推進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相銜接。(記者 袁麗群)

來源:臺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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