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電 兩岸兩會9日簽署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根據協議規(guī)定,兩岸海關將在兩岸緝私情報協助等多個領域進行合作,并將建立聯絡機制。兩岸海關將相互通報有關海關規(guī)定,及時交換與ECFA貨物貿易有關的海關估價、商品歸類及原產地確定所需的證件、文書等相關資料。為正確計征ECFA貨物貿易進口貨物關稅,雙方應主動或應請求提供及核查海關估價、商品歸類及原產地確定有關信息。
兩岸海關將主動或應請求提供查處走私及其他違反海關規(guī)定行為的情報資料與協助。協議還提出,對通關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兩岸海關應及時進行溝通協調,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解決。
雙方還將就各自海關監(jiān)管中應用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方法、加強在海關特殊監(jiān)管區(qū)域海關管理、暫準貨物通關事項、海關貿易統(tǒng)計合作等方面進行交流與合作,建立與ECFA貨物貿易有關的海關電子信息交換系統(tǒng)。
雙方同意,由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海關合作工作小組負責處理協議及海關合作的相關事宜,由雙方海關各自指定的聯絡人負責聯絡,并建立聯絡熱線以保障協議順利實施。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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