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消息,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發(fā)展改革委、環(huán)境保護部、科技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zhì)檢總局、能源局等部門編制了《加強“車、油、路”統(tǒng)籌,加快推進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方案》。
方案目標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油品質(zhì)量升級、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具體來看:
一、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2014 年底前,全國范圍內(nèi)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 600 萬輛;2015 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qū)域內(nèi)基本淘汰黃標車;2017 年底前,全國范圍內(nèi)基本淘汰黃標車。
二、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2015 年起,在公交車、出租車等城市客運以及環(huán)衛(wèi)、物流、機場通勤、公安巡邏等領域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中的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2014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汽車總量的比例不低于 30%,以后逐年擴大規(guī)模。
三、加快油品質(zhì)量升級:2015 年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qū)域內(nèi)重點城市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2017 年底前,全國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四、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到2015年,北京、上海中心城區(qū)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60%以上;到2017 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qū)域人均公共交通設施擁有水平比 2012 年提高 30 個百分點,市區(qū)人口超過 100 萬的城市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 60%左右;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步行、自行車出行分擔率提高 5個百分點左右,中小城市步行、自行車出行分擔率提高10個百分點左右。(郭曉萍)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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