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12日發(fā)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一步優(yōu)化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管公積金政策從4月15日起開始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將“認房又認貸”,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
《通知》明確,將進一步實施差別化貸款政策。
調整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借款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無住房且夫妻雙方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業(yè)性住房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按首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
借款申請人家庭在本市無住房且名下僅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的,以及在本市僅有1套住房且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或僅有同一套住房貸款記錄的,按二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被認定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
調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購房總價的20%;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購房總價的30%;購買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購房總價的60%。借款申請人購買存量房屋的,購房總價以房屋評估值和購房合同總價兩者中較低者為準。
調整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執(zhí)行貸款基準利率;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貸款利率為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以上政策調整表明,國管公積金對于二套住房的貸款政策更加嚴格。二套住房的認定從“認房不認貸”調整為“認房又認貸”。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從80萬元降低至60萬元。
與此同時,新政加大了對基本住房消費需求的支持。
《通知》明確,支持職工購買政策性住房。職工購買政策性住房的,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時不考慮繳存余額、繳存年限、配偶繳存情況及調節(jié)系數等因素。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包括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住房)申請貸款,按首套住房貸款政策辦理;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請貸款,按借款申請人名下實際住房和貸款情況確定貸款適用政策。購買政策性住房辦理貸款實行自動階段性擔保。材料齊備的,從申請到發(fā)放的辦理周期不超過8個工作日。
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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