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企業(yè)出口應避免“無序競爭損失”


時間:2014-08-19





  本報訊 今年上半年,我國焦炭出口大幅增長。中國煉焦行業(yè)協(xié)會會長崔丕江8月8日表示,今年后幾個月,各出口企業(yè)應避免因無序競爭而低價出口造成產品價值的無謂損失。

  今年上半年,我國焦炭出口量累計393萬噸,較去年同期增長160%,尤其是5月份的出口量達到100萬噸,創(chuàng)2008年以來的單月出口量新高。在當天召開的2014年上半年焦化行業(yè)經濟運行信息發(fā)布會上,崔丕江在分析我國焦炭出口大幅增長的原因時認為,上半年,世界生鐵產量同比增長1.7%,為我國焦炭出口拓展了空間。

  1月~6月份,從我國進口焦炭排名前3位的國家為印度、日本和巴西。從出口地區(qū)看,按照收發(fā)貨單位口徑統(tǒng)計,上半年山西省出口焦炭最多,累計出口359.5萬噸,增長2倍,占全國出口量的91.47%。崔丕江表示:“由于我國焦炭出口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出口產品資金的回籠有保障,若保持上半年焦炭出口水平,預計全年焦炭出口量在800萬噸左右?!?/p>

  同時,我國進口純苯33.12萬噸,同比下降13.9%;進口針狀焦合計2.72萬噸,同比下降32.14%;出口硫酸銨197.35萬噸,同比增長43.2%;出口煤焦油25.03萬噸,同比增長335.9%,出口煤瀝青25.16萬噸,同比下降16.52%。

  崔丕江認為,從焦化產品出口的情況看,仍具有一定的開拓空間。但需要關注的是,上半年,我國焦炭出口平均價格為221美元/噸,同比下跌13.67%。今年后幾個月,一方面,各進出口企業(yè)應避免因無序競爭而低價出口造成產品價值的無謂損失;另一方面,全行業(yè)應及時把握國內外市場供需及價格信息變化,避免造成進口產品價格的不合理上漲。

來源:中國冶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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