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4月22日發(fā)布公告,其對原產(chǎn)于中國的進口乘用車和輕型貨車輪胎作出第三次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裁決19家企業(yè)的傾銷幅度為0.00%;3家企業(yè)獲得76.46%的普遍稅率。
美國商務部于2018年10月4日啟動此次行政復審調查,調查期為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涉案產(chǎn)品海關編碼為4011.10.10.10、4011.10.10.20、4011.10.10.30、4011.10.10.40、4011.10.10.50等。
美國商務部終裁具體情況如下:
(1)包括山東新大陸橡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New Continent Tire Co., Ltd.)、安徽吉馳輪胎股份有限公司(Anhui Jichi Tire Co., Ltd)、青島科昂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Crown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重慶韓泰輪胎有限公司(Hankook Tire China Co., Ltd.)、江蘇韓泰輪胎有限公司(Jingsu Hankook Tire Co., Ltd)、江蘇建大橡膠(中國)有限公司(Kenda Rubber (China) Co., Ltd.)在內(nèi)的19家企業(yè)傾銷幅度為0.00%。
(2)倍耐力輪有限公司(Pirelli Tyre Co., Ltd.)、青島奧日新輪胎有限公司(Qingdao Odyking Tyre Co., Ltd.)、天津市萬達輪胎集團有限公司(Tianjin Wanda Tyre Group Co., Ltd.)等3家企業(yè)未獲得單獨稅率,獲得76.46%的普遍稅率。
(3)中國普遍傾銷幅度為76.46%。
此前,在4月17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了對華乘用車及輕卡車輪胎反傾銷及反補貼第三次年度行政復審終裁結果。
轉自:中國橡膠信息貿(mào)易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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