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化方向


時間:2015-04-28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方向。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去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提出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強調推動能源體制革命,還原能源商品屬性,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電力改革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能源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

  當前,我國電力市場機制和體系還有待完善,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還有待確立。電力價格仍是管制最多的領域之一,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遠未形成。競價上網目標遲遲不能實現,更不用說輸配電價的科學核定和銷售電價的放開。雖經多年改革,電力行業(yè)的競爭部分和自然壟斷部分仍沒有實現清晰界定和分離。

  如果電力價格不能主要由市場來決定,電力資源就不可能主要由市場來配置。在因外部性和市場勢力導致市場失靈、“閑不住”的“有形之手”微觀干預過多問題均很突出的情況下,電力資源配置既顯然談不上公平,也毫無疑問更缺乏效率。我國電力領域的一系列深層次問題,根源莫不在于此。

  首先,在我國經濟發(fā)展過程中,電力強度過高、效率較低。我國已經是世界最大的電力消費國,但GDP只有美國的2/3左右。

  單位GDP電耗不但遠高于發(fā)達國家,也高于很多發(fā)展中國家。過高的電力強度意味著較低的電力效率。這固然與我國的發(fā)展階段、經濟結構有關,但也與電力市場機制不健全有重大關系。

  其次,我國電力結構和內在質量也有待進一步改善和優(yōu)化。電力配置上缺電窩電并存,電力生產上化石能源發(fā)電一家獨大、清潔能源發(fā)電大量“棄風、棄光、棄水”等突出問題的存在,和效率問題一起,導致電力發(fā)展仍然比較粗放,排放強度偏高。

  此外,我國電力企業(yè)還突出存在自然壟斷和行政壟斷交織、民資難入、電力普遍服務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的問題。我國發(fā)電行業(yè)國企絕對主導,電網行業(yè)更是絕對壟斷,社會資本既不能進入輸電業(yè)務,也不能進入配售電業(yè)務。市場主體和資本來源不豐富、不均衡問題突出。

  問題的根源主要就在于電力市場不健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沒有發(fā)揮決定性作用。微觀經濟學原理說明,當不能通過市場配置資源,必將造成無謂損失。自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好處是,供需在“看不見的手”指引下趨向均衡,既無過剩,也沒有短缺,使包括消費者剩余和生產者剩余在內的總剩余最大化、效率最優(yōu)化。市場機制將自動調配資源向更有效率、更有價值領域聚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huán)節(jié)價格。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yè)、公益性服務、自然壟斷環(huán)節(jié),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所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化方向。要按照“9號文”的部署,區(qū)分競爭性和壟斷性環(huán)節(jié),在發(fā)電側和售電側開展有效競爭,培育獨立的市場主體,著力構建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的電力交易格局,形成適應市場要求的電價機制,激發(fā)企業(yè)內在活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中國電力報評論員)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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