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調控不能總是扔“靴子”


時間:2013-04-08





  新一輪樓市調控加碼的“靴子”又咣當一聲落地了。站在“風口浪尖”的“新國五條”再次引發(fā)了大家的熱議。大家熱議的焦點主要有兩個:一是以往的調控一次次淪為“空調”,這次的調控就能有好的表現(xiàn)嗎?二是嚴征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到底會抑制房價呢,還是會助漲房價呢?

  之所以大家這么關心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源于一直以來我們的習慣性思維,即:房價跳漲一露頭,就應該用“靴子”砸它一下,而房價平穩(wěn)時,則可以隨它去。我們的房地產調控政策總是太著眼于眼前,而忽視了立足于長遠。雖然從2005年3月開始,政府就提出要“高度重視穩(wěn)定住房價格”,但是十年的調控歷史已經顯示了一個清晰的調控脈絡,那就是:CPI走高,經濟過熱,調控政策就加碼,而一旦經濟下滑,“保增長”就跑到了“穩(wěn)房價”的前面,調控措施就成了擺設。說到底,政府其實一直把房地產調控當做短期的相機抉擇的經濟調控手段,而不是一項長期的制度性經濟和社會政策。

  我國房地產調控需要盡快建立長效的制度性框架。這個框架應包含六方面:一是重新梳理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與財權關系,建立完備的地方稅體系,讓地方財政更多地依賴于存量房產而不是增量房產;二是給地方財政預算施加民主監(jiān)督的硬約束,抑制地方財政支出的無限制膨脹,支出不減,增收沖動難抑;三是改善收入分配結構,減少貧富差距;四是盡快建立完善的房產稅差別化征收體系,保障合理性住房需求的同時,給投資性和投機性購房者施加“懲罰性”成本;五是構建商品房、限價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多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六是重建土地制度,打破政府一手壟斷土地的市場格局。而在這個制度性框架中,房產稅是最重要且不可缺失的一環(huán)。(作者為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導,摘編自人民論壇雜志第399期)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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