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鷸蚌相爭”謹防“漁翁得利”


作者:王鯤    時間:2013-04-11





近日,華為和中興海外專利紛爭再起硝煙。3月15日,德國法院作出判決,駁回華為對于中興通訊LTE終端侵權的指控,但維持涉及LTE系統(tǒng)“一種密鑰衍生功能”的侵權判決。從德國法院這次的判決結果來看,實際上是兩家“各打50大板”。華為和中興都不受益,還在漫長的司法糾紛中耗費了巨大精力。

  

  冰冷的德國專利戰(zhàn),或許只是華為和中興多年恩怨的一個縮影。最近幾年內,華為僅在歐洲就針對中興發(fā)起了10多次專利訴訟,中興也提起反訴,雙方的海外專利紛爭已進入白熱化。在這樣的背景下,兩家中國企業(yè)你來我往的專利戰(zhàn)爭已讓雙方疲憊不堪,似乎誰都難以得益。為了盡快走出專利訴訟泥潭,有消息傳出,中興率先拋出了橄欖枝,愿意同華為達成和解。從目前僵持不下的局面來看,此舉不失為走出雙方專利紛爭亂局的明智選擇。

  

  雖然專利糾紛對于大型企業(yè)來說幾乎無法避免,但卻并非不能解決。特別是同為中國公司的華為、中興,完全有必要“化干戈為玉帛”,避免“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實際上,由于“內斗”,這種“漁翁得利”的苗頭已開始顯現。之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就曾宣布,將對中興、華為等公司發(fā)起“337”調查。美國本土的企業(yè)也“抱團取暖”,在今年年初集體對中興和華為發(fā)起了專利訴訟,正所謂“前有狼后有虎”。中興和華為如果仍然保持這樣的斗爭態(tài)勢,雙方將會受到更大的損失。

  

  一直以來,中國企業(yè)的海外開拓之路就受到發(fā)達國家的圍剿,中國企業(yè)的崛起也屢屢受阻。2011年,華為在以380億美元參與澳大利亞寬帶網絡競購時就被澳大利亞政府直接拒絕。華為為打入美國市場付出了巨大努力,也被以安全隱患為由而受到政府乃至對方本土企業(yè)的阻礙。中興也面臨類似的困境。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針對中興、華為等公司的3G、4G無線設備發(fā)起的“337”調查,規(guī)模巨大,涉及的產品包括手機、上網卡、筆記本電腦等各種網絡設備。從力度上看,在短時間內恐將使被調查企業(yè)再度因專利而受傷。在歐洲也是如此。華為和中興在進入歐洲市場時,歐盟曾經強制要求其旗下產品提價29%,以保護歐盟下屬企業(yè)。

  

  面對這樣的大環(huán)境,如果中興和華為繼續(xù)“內斗”,進行無休止的專利戰(zhàn)爭,最后的結果自然就是“漁翁得利”。事實上,其他非西方國家的企業(yè)在打入西方市場時,也遇到過相同的困境。上世紀80年代的日本、新世紀以來的韓國,這兩個國家的企業(yè)之間并非像如今這樣沒有紛爭。特別是在日本,其國內的企業(yè)同樣也爭得“頭破血流”,但在面對國外市場時,他們彼此之間卻能立即保持克制。而對于主動式有機發(fā)光二極管顯示器的研發(fā),在韓國政府出面調停以后,LG和三星等其他韓國企業(yè)就能迅速地暫緩內斗并一致對外。

  

  筆者認為,這些良性的企業(yè)行為,都是華為和中興需要學習之處。如果兩家企業(yè)能夠達成一致、“抱團取暖”,甚至能夠將各自擁有的眾多專利放入專利池進行共享,那么中國通訊企業(yè)的實力將得到明顯增強,在對外專利戰(zhàn)中將會處于十分有利的局面。

  

  常言道,“和則強,分則衰”,這次中興率先向華為隔空喊話,就展現了一個全新的姿態(tài)。只要華為愿意改變以前的態(tài)度,雙方停止專利爭戰(zhàn),甚至進行專利以及海外市場開拓的合作,那么這兩家企業(yè)的實力將會達到一個新的高度。屆時,即便是發(fā)達國家政府或企業(yè)想攔阻,也未必攔得住。(王鯤)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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