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發(fā)展:城市建設不能割斷歷史文化血脈


時間:2013-10-10





  據報道,云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在昆明一次公開會議上,罕見地提出昆明城市規(guī)劃建設的六點反思,認為昆明大拆大建等做法是對歷史文化的毀滅性打擊。

  在國內,昆明的城市建設對歷史文化的破壞,并非個例。大規(guī)模的城市建設,使作為城市發(fā)展內核的歷史文脈被割裂,城市原有的大山大水空間格局被破壞,城市的街區(qū)和建筑風格沒有特色缺乏個性,“中心攤大餅”,任意破壞城市與山水環(huán)境的有機聯系,標志性的傳統建筑被毀滅,一些歷史文化街區(qū)被淹沒,建筑物千篇一律,滿目“水泥森林”。

  一條街道、一座建筑,它不僅僅是水泥磚瓦形成的物理構造,還是居住其中的人,以及那些人類共同的情感、記憶、故事一起塑造了它們,一句話,是一個城市特有的文化氣質成就了街道與建筑的“精氣神”。文化的血脈傳承內化于建筑當中,割斷了文化血脈,建筑剩下的只是軀殼,而丟失了“靈魂”。但是,信奉“經濟理性”的商業(yè)化舊城改造,恰恰不顧建筑的文化生命,一味求新、求奇、求利,即便仍舊仿造幾棟古風式的建筑,也不過是“偽古建”,建筑的文化氣質已經蕩然無存。這樣做,不僅僅是毀了具有獨特生命的建筑與街道,也間接損傷了它們本應有的商業(yè)價值。遺憾的是,這樣的事,仍在全國各地不斷重復上演。

  如何破解城市建設的難題,如何避免舊城改造的前車之鑒,我們認為,至少有如下幾方面的工作可以做。

  應全面加大對城市歷史人文遺跡的保護力度?,F在,國家文化遺產保護已經有一些法律法規(guī),但仍存在諸多不足,如偏重于保護單個文物,偏重于保護古代遺跡,對于城市近代人文遺跡,對于構成文化生態(tài)系統的城市街區(qū)的保護是遠遠不夠的。因此,必須修訂和完善這一方面的立法,真正讓蘊含著一個城市精氣神的人文遺跡受到法律的保護。

  城市建設規(guī)劃管理部門應改進工作理念,從嚴審批舊城改造的項目。城市管理部門應摒棄短期經濟利益至上的價值取向,真正從一個城市文化傳承的長遠利益考慮,從普通民眾的利益、情感出發(fā),嚴格把控城市改建的工程項目,避免殺雞取卵的舊城改造。

  在舊城改造的規(guī)劃建設中,應更多引入“民意”,取得人民群眾的諒解。在規(guī)劃進行舊城的拆建時,應廣泛聽取民意,不僅僅是街區(qū)住戶代表的意見,還應包括對整個城市底蘊有深刻研究和認識的建筑、文化、歷史專家的意見,不僅著眼于個體利益的實現,更著眼于城市文化傳承、經濟發(fā)展的長遠考量。

  道理其實很簡單,每一個踏上旅途的人,都希望看到不同的風景,因此,大家更愿意去京都、雅典這樣的文化名城,而不愿意看東京、紐約這樣千篇一律的商業(yè)城市。中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文化傳統的古國,有很多富含文化底蘊的城市,在經濟發(fā)展、城市建設的同時,應著力保護好這些城市的文化血脈。

  但愿,如昆明城市建設、濟南舊火車站拆了又要建等等類似的文化災難不要再上演了,因為只有歷史文化,才是構成整個城市最重要的生命所在?。n偉)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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