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4月6日向《第一財經(jīng)日報》記者透露,監(jiān)管層已制定了三條將平臺貸整改為公司類貸款的原則。監(jiān)管層要求,6月底之前,各銀行應重新逐一審定已經(jīng)整改為一般公司類并按商業(yè)化原則運作的貸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銀行分析師表示,測算平臺貸之時,由于各行現(xiàn)金流測算模型不同、土地抵質(zhì)押率不同等原因,對于同一個平臺項目,可能存在部分銀行認定為全覆蓋,部分銀行認定為基本覆蓋的情況。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鑒于此,監(jiān)管層訂立了三個平臺貸改制為公司類貸款的原則。
其一,符合“全覆蓋”原則,即各債權銀行對借款人的風險定性均為全覆蓋;其二,符合“定性一致”原則,即各債權銀行均同意整改為一般公司類貸款;其三,符合“三方簽字”原則,即各債權銀行均已就平臺風險定性和整改措施與融資平臺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達成一致,并通過三方簽字進行確認。
“此前已整改為一般公司類并按商業(yè)化原則運作的貸款,應重新逐一審定是否滿足上述三項條件。不合要求但此前已納入一般公司類的貸款,各銀行應重新將其歸入平臺貸款管理?!痹撝槿耸窟€透露,新規(guī)之下,余額穩(wěn)步下降的平臺貸可能止住下降趨勢,甚至暫時性回升。
以平臺貸款規(guī)模居首的四大行來看,工、農(nóng)、中、建四大行,在2010年底,融資平臺貸款余額占全部貸款余額比重均在10%以下。具體來看,截至2010年末,工行方面,平臺貸款余額6496億元,占全部貸款比重約9.6%;建行平臺貸余額5400億元,占比9.7%;中行余額約有3800億,占比6.8%;農(nóng)行融資平臺貸款占比更是低至6.7%。(聶偉柱)
來源:一財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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