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fā)通知,對農林剩余物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政策進行調整完善,并增加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適用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
通知稱,對銷售自產的以建構筑廢物、煤矸石為原料生產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稅,對垃圾處理、污泥處理處置勞務免征增值稅。
通知還稱,對銷售利用工業(y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余熱、余壓生產的電力或熱力,以廢棄的動物油、植物油為原料生產的飼料級混合油等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通知明確,對銷售以農作物秸稈等3類農林剩余物為原料生產的木竹、秸稈纖維板、木竹、秸稈刨花板等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80%的政策。
通知還明確,對銷售以蔗渣為原料生產的蔗渣漿、蔗渣刨花板及各類紙制品,用污泥生產的污泥微生物蛋白等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來源: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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