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jù)增發(fā)國債項目實施工作機制確定的第三批項目,財政部發(fā)文提前通知地方增發(fā)國債項目預算1975億元。
一是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補助資金1002億元,支持以京津冀為重點的華北地區(qū)等災后恢復重建,以及甘肅、青海地震災后恢復重建。
二是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補助資金585億元,支持實施預警指揮工程、救援能力工程、巨災防范工程和基層防災工程。
三是重點自然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程補助資金388億元,支持開展地質(zhì)災害、海洋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
上述預算提前通知到位后,增發(fā)2023年國債資金1萬億元已全部分配完畢。下一步,財政部將多措并舉加強資金監(jiān)管,盯緊盯牢項目實施,管好用好每一筆資金,確保資金用出實效。
轉自:財政部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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