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jiān)會近日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通知。該通知自2021年秋季學期起施行。
對于國家助學貸款額度和使用范圍,通知表示,學生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額度,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8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2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6000元。
通知提出,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應優(yōu)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要加強貸款及其使用范圍審查,合理確定學生助學貸款金額。各高校要引導學生勤儉節(jié)約,努力向學、學以致用,增強就業(yè)和報效國家、服務社會能力。
轉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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