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過度包裝 緊盯中秋月餅還不夠


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wǎng)   時間:2019-09-04





     1公斤重的月餅5公斤包裝、1塊月餅包了4層盒子……一些商家過度注重商品包裝,增加了消費者購買成本和垃圾處理成本,造成了資源浪費。為深化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推動包裝垃圾源頭減量,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從8月26日起在全市開展為期半個月的限制月餅過度包裝專項整治行動。(見9月1日《廣州日報》)

  月餅過度包裝,是持續(xù)多年的老問題。打著禮品經濟的幌子,一些商家片面迎合消費者奢華的消費心理,將過度包裝演繹到了極致。雖然近些年狠剎公款消費和送禮之風,但月餅銷售領域仍存在過度包裝的現(xiàn)象。月餅過度包裝作為商品過度包裝的典型縮影,與實施垃圾分類、推進垃圾源頭減量和促進環(huán)保及資源節(jié)約的時代要求格格不入,有針對性地對月餅過度包裝開展專項整治,有利于引導商家樹立理性的商品包裝觀念。

  當然,過度包裝現(xiàn)象并不只有月餅,生活中“俄羅斯套娃式”包裝、包裝比貨物還重等現(xiàn)象比比皆是。除其中一些片面追求奢華外,更多的還是過量包裝以及對塑料等非環(huán)保材料的濫用,而這一問題在外賣、快遞等服務行業(yè)也相當突出。“商品包裝+快遞包裝”的粗放模式,讓包裝垃圾量迅猛增長,隨之而來的則是資源浪費和處理難題。

  促進垃圾源頭減量,治理與限制過度包裝顯得尤為急迫,不能僅限于月餅一類商品,更不能僅囿于中秋的“季節(jié)活”。

  目前,國內還沒有應用于商品與服務包裝的專門法規(guī)。商品包裝應用標準方面也存在明顯缺位,目前只有《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這也是廣州市場監(jiān)管部門治理月餅過度包裝的主要依據(jù)。僅有的標準不但限制的范圍狹窄,而且只有個別標準為強制標準,即“包裝物不超過3層”,限制并不充分,也難以滿足當前需要。

  遏制商品過度包裝,亟待形成制度共識,推動系統(tǒng)治理——包括加快針對商品與服務包裝應用的立法,將包裝環(huán)保、控量的社會責任上升為切實的法律責任;加快制定和完善商品與服務包裝應用的分類強制標準體系,明確各類包裝行為“過度”的界線;制定和配套商品與服務過度包裝的監(jiān)管執(zhí)法機制和處罰標準;通過強化強制回收的法律責任、運用經濟調節(jié)政策,將商品與服務的包裝納入到垃圾治理體系中,等等。


  轉自: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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