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沖刺配滄州地名漫論


來源:國學網(wǎng)   作者:王立成    時間:2017-05-09





  一部《水滸傳》使滄州(在今滄縣舊州鎮(zhèn),非今滄州,今滄州古稱長蘆)揚名于世,眾所周知滄州被記述于書中則和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武師林沖有關。林沖本是忠勇的漢子,奈何因娘子被調戲一事得罪了權傾當朝又是“本管”的高太尉的螟蛉之子高衙內,最后落得妻離家破被誣了罪名走滄州。在發(fā)配的路上高衙內害人之心不死,在“幫閑”富安的攛掇下又聯(lián)合林沖好友陸虞候喚作陸謙的謀害林沖,先是行賄押送的官人董超、薛霸,要他倆結果掉林沖,殺人地兩人選在了“野豬林”,后多虧魯智深救助并一路護送方才暫時脫險。林沖到達滄州后被安置在大軍草場看管草料,因雪夜甚冷沽酒后夜宿山神廟卻碰到想置他于死地一路趕來的富安、陸謙,林沖怒起殺此二人連帶一差撥,雪夜上了梁山。此即為林沖逼上梁山的故事梗概,詳可見《水滸傳》第八回:“林教頭刺配滄州道,魯智深大鬧野豬林”至第十回“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陸虞侯火燒草料場”三章節(jié)。

 

  關于野豬林和草料廠及山神廟滄州本地學者考論的文章很多,但論證較為駁雜,說法也多有謬誤,甚至互相抵牾。如南皮趙樹森認為野豬林當在今南皮縣的東、西林子村(趙樹森《“野豬林”與東、西林子村》,2016年6月21日《滄州晚報》人文版),東光有學者則認為在今東光縣南霞口鎮(zhèn)鹿林村。草料廠的位置李兆新提出在今海興縣馬廠村,而山神廟在海興縣馬廠村東10公里的小山之下(李兆新《“草料廠”與馬廠村》,2016年9月9日《滄州晚報》人文版)。二文的作者是典型的望字生義,不加細讀《水滸傳》卻私自揣度,憑空杜撰,雖有美化、烘托家鄉(xiāng)之情也難免惹人哂笑。

 

  先說野豬林。野豬林是一座“猛惡林子”,乃是殺人放火、打家劫舍的好去處,董超、薛霸選在此下手有以下考量:一是文中指出“此是東京(北宋首都,今開封)去滄州路上第一個險峻去處”。二是陸虞候在董、薛二人押解林沖出東京時特別交待:“……,望你兩個領諾,不必遠去,只就前面僻靜去處,把林沖結果了,就彼處討紙回狀,回來便了。”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野豬林距離開封并不遙遠,而且戰(zhàn)略位置險要。另外董超、薛霸二人在野豬林下手的前一天,因炎暑正熱,林沖又蹇足難行,薛霸于是借口怕誤了行程而埋怨道:“好不曉事,此去滄州二千里有余的路,你這般樣走,幾時得到?”當日晚上夜宿沒有前行,第二天早起先走了二三里,林沖因腳泡磨破化血捱不動時,后在薛霸的謾罵和威嚇之下“只得又挨了四五里路”就到了野豬林。以上可知野豬林并不在滄州境內,甚至不在河北省內,而且二者離得特別遠,即使薛霸路上遷怒于林沖而故意夸大道路迢迢,但也在千里之外了,更何況他們并不走直線距離,而是為打尖住店方面要走官路的,第一天“當日出的城來,離城三十里多路歇了。其后雖又走了兩三日卻因“天道盛熱,(林沖,筆者注)棒瘡卻發(fā),又是個新吃棒的人,路上一步挨一步走不動”,顯然速度走的很慢,而且董超的話也旁證了他們這幾天路程并不快,且看:董超道:“你自慢慢的走,休聽咭咶”。不難看出,第一天可能因董、薛二人將金子送回家中耽誤了些許時間出發(fā)的有些晚,所以只走了三十里,那么后面兩三日我們算走的時間長些,按每天五十里的路程計算,再算上野豬林的那七八里,也不過區(qū)區(qū)二百來里地,所以滄州還在天邊,相反如前文所述野豬林離開封倒是不太遠,最遠在河南和山東交界處還可說的過去。野豬林之后至滄州的行程也再次印證了這一點:“被智深監(jiān)押不離,行了十七八日,近滄州只有七十來里路程。”值得一提的是這十七八日的腳程和野豬林前面的速度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全因魯智深“要行便行,要歇便歇,那里敢扭他?好便罵,不好便打。兩個公人不敢高聲,只怕和尚發(fā)作。行了兩程,討了一輛車子,林沖上車將息,三個跟著車子行著。”據(jù)此可知,先有魯智深“好便罵,不好便打”的強制之下,又有“討了一輛車子”幫忙,少了步行的林沖這個拖油瓶,路程加快是顯而易見的,如按每天行程百里來算,也大致符合作者所提的“二千里有余的路”了。

 

  野豬林不在滄州境內,那草料場和山神廟又在何處呢?林沖到達滄州后因柴大官人相護并不曾受多大刁難。但好景不長,陸虞候和富安追至而來,設計讓林沖去守草料場以便縱火行兇致其于死地。文中寫道,到第六日,只見管營叫喚林沖到點視廳上,說道:“你來這里許多時,柴大官人面皮,不曾抬舉的你。此間東門外十五里有座大軍草場,每月但是納草納料的,有些常例錢取覓。……。”按照此種言語明白無誤地指出了大軍草料場在滄州(今滄縣舊州)城東門外十五里地處。此間距離甚好,既能方便城內軍馬后勤所需,又能避免過遠則遠水不解近渴,過近則因城市人員聚集繁雜不安全,當然選址還有草料原料供應的考量也就是一般都選在鄉(xiāng)民集中地,而不是城市輻射區(qū),這樣更好的方便鄉(xiāng)民“納草納料”。而滄州(舊州鎮(zhèn))至李兆新《“草料廠”與馬廠村》文中所提的海興馬廠村有百里開外,不要說與文中的十五里相差甚大,就是單單作為軍事重鎮(zhèn)滄州的草料場距離也太遠了些吧。古代交通不甚發(fā)達的情況如此大距離運送軍草物資可想而知:等每次草料運來,城中軍馬也得餓個半死。這還沒將戰(zhàn)爭時代的軍需保障供應的安全問題計算在內,一旦敵人大兵壓境,如此遠的物資供應定會在劫難逃,那軍隊就不打自敗了,兵家云:“兵馬未動,糧草先行”,說的就是這個理,歷史上也有這樣的例子,曹操火燒袁紹的軍資供應地方使得官渡大捷。

 

  另外他還提到山神廟在馬廠東10公里處的小山(亦稱馬騮山)之下,此種論點更是荒謬之極。老軍和林沖交接時曾提醒林沖,說道:“你若買酒吃時,只出草場投東大路去,三二里便有市井。”這里的“市井”當指的是市井人家,也就是一個要道路邊經(jīng)營小飯店的人家,而不是城鎮(zhèn)聚集商業(yè)點。后林沖去此處沽酒路經(jīng)一所古廟也就是山神廟,“那雪正下得緊,行不上半里多路,看見一所古廟”。此廟距大軍草料場只有半里路,何來李兆新《“草料廠”與馬廠村》文中20里之說,即使從舊滄州到山神廟也不到10公里,細算來也就是15里半的路程。后林沖因雪大壓壞了草廳的居處,想找個落腳點,再次想起:“離了這半里路上,有個古廟,可以安身。我且去那里宿一夜,等到天明,卻作理會。”借林沖之口再次點名了山神廟與草料場之間只有半里之遙,言之鑿鑿。

 

  施耐庵老先生寫《水滸傳》特別著重情節(jié)安排的合理性,有下面一點就可驗證:林沖至草料場后的場景安排上有幾次對火盆的描寫,林沖要去沽酒來吃,離開草料場時,“將火炭蓋了……把兩扇草場門反拽上鎖了。”草廳被雪壓倒后,林沖“恐怕火盆內有火炭延燒起來”,便“探半身入去摸時,火盆內火種都被雪水浸滅了”,這才“把門拽上,鎖了”,到山神廟里去安身。這些細節(jié)的描寫不是隨意而寫,不是為堆砌文字湊數(shù)目,而是為即將到來的“陸虞候火燒草料場”做情節(jié)的鋪墊,一方面表明林沖做事謹慎,盡職盡責,另一方面也說明草料場的起火乃是陰謀所致,不是林沖失職所為,這樣的情節(jié)安排一環(huán)套一環(huán),環(huán)環(huán)入扣,合理又合情,讀來給人一種水到渠成、花落蓮成的感覺。反觀,如果按野豬林在滄州,草料場在海興馬廠村,風神廟在小山則就會出現(xiàn)情節(jié)失當,硬傷連連,不要說難被讀者接受,就更別提什么四大名著之一了。假設照搬李文所描述的山神廟在草料場20里之處,那沽酒的小店更在20里之外,林沖先去沽酒,又回到草料場,再至風神廟,來回60多里,又是風大雪急之天氣,路艱難行,不要再說上半夜殺人,就是走路也不見得到了風神廟。

 

  《水滸傳》中出現(xiàn)地許多古地名的描寫畢竟是小說家之言,至于真假還有待考證,切不可處處當真,對號入座,否則就有演義的成分。譬如,是書中第八回:“林教頭刺配滄州道,魯智深大鬧野豬林”的“滄州道”的行政稱呼就值得商榷,因滄州在歷代從沒有被置過“滄州道”,道本是唐朝的行政區(qū)劃,宋初雖有,但不久后統(tǒng)治者汲取唐藩鎮(zhèn)割據(jù)的教訓將一級行政區(qū)劃改道為路,變?yōu)槁分菘h三級制,到林沖所在的宋徽宗時期早已“路”行天下多年了。有人認為此處所謂“道”應該是指道路(見王敏之《獅城探秘》第152頁),但筆者實不敢茍同。從書中的章節(jié)安排和題目的對應上就可以看出此道非道路,而應是一行政區(qū)劃。第八回的章節(jié)題目為“林教頭刺配滄州道,魯智深大鬧野豬林”,第十回是“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陸虞侯火燒草料場”,滄州道對應野豬林,山神廟對應草料場,都是地名,尤其是刺配地應該為滄州城,而不是強調去滄州發(fā)配的路上。再譬如山神廟的出現(xiàn)。舊滄州周圍是平原地帶,并無山林,如真實應對,這山神廟出現(xiàn)的就太過突兀,甚至讓人誤以為作者寫錯矣,但放在小說情節(jié)的設計情境中則是神來之筆,頗具畫龍點睛之感。山神廟一方面突出了神,一方面強調了山,二者的關聯(lián)深化了小說對林沖命運安排格調的營造。神是庇護虔誠者,意味著林沖能逢兇化吉。途中看見一所古廟,林沖頂禮道:“神明庇佑,改日來燒紙錢。”不久林沖避居廟中躲過致命大火,又在廟中殺可陸虞候等三人,大仇得報,真可謂:“天上有神靈,善惡自有報”。這也反應了當時古代社會普遍存在的一種宿命輪回的樸素唯心觀,使人讀來更具有了人間香火的味道。梁山是林沖的人生歸宿,山神廟的出現(xiàn)正為此做了最有力的注腳。它暗示了林沖的前途,為他雪夜上梁山埋下了伏筆,之后林沖從此開啟了一段全新的征程。

 

  概而言之,《水滸傳》中對林沖刺配滄州古地名的記敘尤其是里程的算計有其獨特之處,當經(jīng)得起推敲。然小說畢竟不同于歷史史實的記載,寫小說自有其求神似形備之狀而不必全真之態(tài),采妙趣以引人而不拘于現(xiàn)實枯燥之窠臼,因而后來者且不可奉之為圭臬,作繭自縛,亦不能跳脫而為,斷章取義,考據(jù)者當如是。
 

【作者單位】河北省滄州市第三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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