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秒收費”還是“按分鐘收費”,看似無關大礙,實際卻是電信業(yè)憑借壟斷地位高收費引起消費者長期不滿的冰山一角。不管是按分鐘計費,還是難以取消的固話月租費、居高不下的上網費,都是這種壟斷經營結出的果
通話時長幾秒鐘,仍要支付1分鐘的費用——2月14日《人民日報》發(fā)文劍指這項不合理的電信資費標準。文章稱,哈爾濱市工商局近日啟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guī)則”行動,公眾以“萬人曬出話費賬單”作為響應?!盀榫S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們準備將這次維權行動進行到底,監(jiān)督電信企業(yè)修改電話計費標準。”哈爾濱市工商局態(tài)度堅決。
哈爾濱市工商局的舉動,讓電信資費這個并不新鮮的話題再次引發(fā)論戰(zhàn),矛盾的焦點有兩個:一是按秒計費到底應不應該?二是哈爾濱市工商局有沒有叫停電信按秒計費的權利?算不算越權執(zhí)法?有媒體稱,哈爾濱市工商局的言論有待商榷,認為其舉動有不懂電信市場、不鉆研消費者實際訴求的“無知”嫌疑,呼吁地方管理部門少一些“無知”與盲目,多一份調查與理性,先懂法、守法,然后再執(zhí)法、執(zhí)好法;某郵電報則指責哈爾濱市工商局無權擅自“叫?!彪娦攀召M,因為電信業(yè)的監(jiān)督管理職責屬于國務院信息產業(yè)主管部門,在各省區(qū)市由其派出機構——電信管理局進行監(jiān)管。
針對電信部門亮出的“尚方寶劍”《電信條例》,《人民日報》援引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觀點稱,工商局并非越權執(zhí)法,而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行政執(zhí)法,從法律角度看,法高于條例,而且并沒有法律規(guī)定工商局不能監(jiān)管電信領域當中的消費問題。
根據工信部數據,我國電話用戶已經突破12億,如果每個消費者多支出1元冤枉錢,電信部門就會發(fā)一筆高達12億元的巨額之財。難以舍棄這么輕而易舉就獲得的利潤不難理解,但一些專家動不動就拿“消費者利益”說事兒,有點難以自圓其說。比如,有專家稱,按秒計費要改造設備,增加投入,結果就是成本上升,收費上漲,反而無益于消費者。言下之意,如果按秒收費后電話費上漲,可不要怪我沒提醒。但讓人不懂的是,為什么壟斷企業(yè)每次成本上升的時候,就忘了自己已經攫取了多少利潤,卻總想著讓消費者來埋單?這不乏幾分威脅的話語中恰恰反映出壟斷企業(yè)的霸道和消費者的弱勢與無奈。
“按秒收費”還是“按分鐘收費”,看似無關大礙,實際卻是電信業(yè)憑借壟斷地位高收費引起消費者長期不滿的冰山一角。為何沒人提出出租車不該按公里收費,而應該改成按米收費?因為除了出租車,百姓還有其它選擇。韓國、日本甚至按3分鐘來計算通話費用,為什么沒有引起爭議?因為韓國、日本的通信支出在居民生活支出中所占比例極低。
總的來說,消費者有多種選擇的情況下,誰也不會計較太多,但是,對于打電話這件再普通不過的小事,我們卻別無選擇,因為無論選擇哪家電信運營商,都無法突破他們共同的壁壘:壟斷利益。從這個角度來說,不管是按分鐘計費,還是難以取消的固話月租費、居高不下的上網費,都是這種壟斷經營結出的果。
近年來,在消費者一輪一輪的聲討中,電信運營商不得不“擠牙膏式”地降低著話費,比如實行單向收費、包月制、套餐制等,消費者得到了一定實惠,但是眼花繚亂的套餐品種,再加上捆綁一些可有可無的產品,往往讓消費者不小心就掉進吸費的陷阱。如果電信企業(yè)真的能夠考慮消費者的利益,為何不直接降低電信資費,改變計費方式,何必再玩復雜的花樣?
哈爾濱市工商局這次底氣十足的叫停活動,讓消費者大呼痛快,自然戳痛了某些既得利益者的敏感神經,難免成為一些業(yè)內人士攻擊的靶子。最終結果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而說到實質問題,壟斷壁壘不破,類似“分秒之爭”的爭議難停。
來源: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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