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食品安全需依靠法律規(guī)范


作者:劉品新    時間:2014-05-04





  食品安全追溯本質上是個現代化治理的問題。它離不開技術,但光有技術是不夠的;它離不開法治,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切實推出全國性的食品安全追溯體制和平臺,考量著國人的法律智慧

  《201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嚴守法規(guī)和標準,用最嚴格的監(jiān)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問題的嚴峻性可見一斑。當今中國是一個商品大國,食品作為商品往往經過多級流轉,當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時,怎樣找到罪魁禍首進行懲處乃至召回,就成為一項重要的任務。這需要“從餐桌到田園”的逐級倒查,即食品安全追溯。它常常被認為是食品安全治理的終極武器。

  放眼國際,歐盟早在2000年就對牛肉產品出臺過相關規(guī)定,要求上市的牛肉產品必須在標簽上標明牛的出生地、飼養(yǎng)地、屠宰場和加工廠。2002年又規(guī)定要求所有上市銷售的食品均需具備可追溯性。此后,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發(fā)達國家和國際組織也推出了類似的制度和配套的技術標準。

  在我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自2003年啟動“中國條碼推進工程”,即通過商品條碼追查食品制造的各節(jié)點;2005年,該局又強制要求一些企業(yè)在產品上粘貼或復制“電子監(jiān)管碼”,并納入產品質量電子監(jiān)管網;2007年,為確保北京奧運會的食品安全,奧運食品安全追溯數據中心啟用,實現從生產基地到奧運村的全過程控制;2014年,甘肅省在全國率先出臺省一級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不難看出,從政策到技術,從試點到拓展,我國的食品安全追溯事業(yè)已現雛形。

  說起來,這些做法并不神秘,就是給食品加上特殊的“身份證”。通常是貼上紙面標簽或者附上食品追溯碼。譬如,北京市的“放心肉”工程就是給每頭豬戴上“耳標”,給每只雞戴上“腿環(huán)”,做到上市肉塊都有標識。有些標識還以植入皮下、陶瓷丸吞服肚中等形式“貼”上家禽和牲畜。

  從理論上講,這些方式應該能夠快速地定位問題所在。然而,實踐效果卻打了不少折扣。食品安全追溯系統(tǒng)在我國遭受冷遇,還是一個基本的現實。究其原因,一是因為這一機制尚未實現全部追溯。當前主要采取的是企業(yè)自有基地、農場超市對接等簡單的模式,政府機關沒有也無力參與其中,這僅僅是部分企業(yè)、產品、環(huán)節(jié)的追溯,通常很難找到最終的問題源頭。其二,在社會信用制度不健全的大環(huán)境下,人們普遍擔憂企業(yè)采集食品安全資料的可信度,懷疑所謂的可追溯食品是否是真正的“看得見”、“信得過”、“叫得響”食品。其三,食品安全追溯的成本也是一個障礙。為了還原食品流程而增加投入,進而大幅度提升食品價格,無疑會影響眾多消費者的購買意愿。如何推動中國式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就成為一個時代命題。

  國際實踐表明,食品安全追溯的數據庫既可以由企業(yè)主導建設,也可以由政府主要承擔。前者,所有的信息采集、標識、交換以及后續(xù)的物流跟蹤均由企業(yè)自主、自律完成;后者則由政府創(chuàng)建和管理食品檔案數據庫。相比而言,后者屬于“猛藥”,政府也需要專門的巨額投入。“治亂用重典”,當前越來越多的公眾呼吁我國政府主導建設食品安全追溯系統(tǒng)。

  其實,無論是哪一種方式,都存在實質性的障礙。企業(yè)主導型必須解決由生產者和銷售者亂貼食品標簽而出現的追溯數據失真問題,政府主導型必須解決財政投入和商業(yè)保密的問題。其出路顯然不適用“摸著石頭過河”的理論,必須倚賴于以法治為基石的制度設計。

  首先,我國應當立法明確食品安全追溯的模式,尤其是政府在相應模式中的具體擔當。政府決不能置身于食品安全追溯的外圍,而應當有效地介入有關環(huán)節(jié)。這就有一個政府與企業(yè)誰為主的問題。一般認為,對于大規(guī)模生產的、關系國計民生的食品,應當由政府實施追溯碼與數據庫的建設;而對于廣大中小作坊的食品生產和銷售,不妨交由企業(yè)或業(yè)主負責食品檔案的管理??梢灶A期的是,混合模式將是相當長時間內我國食品安全追溯的不二選擇。

  其次,我國應當修法明晰多元治理主體在食品安全追溯方面的權責內容。企業(yè)或政府負責主建,消費者等公眾積極參與,行業(yè)協(xié)會和網購平臺協(xié)助監(jiān)管,新聞媒體勇于輿論監(jiān)督,齊心協(xié)力才能形成良好的共治局面。這更離不開法律的基礎性作用,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例如,企業(yè)在食品安全追溯數據方面失真或者疏于管理的,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或者可否推定其責任,應由法律作出明文規(guī)定。從這個意義上講,沒有健全的法治,就談不上有效的追溯。

  最后,我國應當針對食品安全溯源領域進行相應的科技創(chuàng)新。古語有云:“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编笥诖蟓h(huán)境的差異,我國簡單地跟蹤和引進國際上食品安全編碼技術顯然是不行的。其實,我國的食品安全編碼技術與國際先進水平已然是趨于同步的。當務之急是將信息科學領域的防篡改技術、防泄密技術同食品安全編碼技術融合集成,進行適合國情的應用性改造。此非天方夜譚,只待信息技術、法律、管理等不同學科專家的協(xié)同創(chuàng)新。

  人要有品格,食品要有品質。食品安全追溯本質上是個現代化治理的問題。它離不開技術,但光有技術是不夠的;它離不開法治,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切實推出全國性的食品安全追溯體制和平臺,考量著國人的法律智慧。

來源:網易新聞  劉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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