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建筑材料將實行質量追溯制度


時間:2014-08-21





  未經批準、手續(xù)不全開工或存在消防隱患的項目,要責令停工,依法追究建設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責任;屬于政府投資的,停止資金撥付;從2015年開始全面執(zhí)行居住建筑節(jié)能75%、公共建筑節(jié)能65%的設計標準……記者近日獲悉,山東省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提升建筑質量的意見》,下一步將實施建筑材料質量追溯制度,建立偽劣建材曝光退市機制。

  根據(jù)要求,一般建筑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減少落地外窗,慎用玻璃幕墻;建筑臨近設計年限前,設計單位要書面通知產權人或使用人進行可靠性檢測鑒定。抗震方面,濟南、青島等地震重點防御城市,要避免采取特別不規(guī)則的建筑形體。2017年前,重大建設工程全面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

  檢驗驗收制度方面,杜絕使用“瘦身鋼筋”“粉末磚頭”等不合格建材。到2017年年底,所有城市、縣城建成區(qū)建筑工程,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對質量問題較多、投訴舉報頻發(fā)的工程項目和參建主體,進行公開曝光。王曉峰

來源:中華建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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