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叫停P2P信用卡充值


作者:王瑩    時間:2015-04-07





  曾經為P2P平臺帶來流量、為投資人強化投資杠桿、為第三方支付搶占市場立下汗馬功勞的信用卡投資,如今幾乎在所有P2P平臺上成為歷史。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多方了解到,作為P2P平臺資金流入通道的第三方支付在春節(jié)前后收到央行的“一口禁令”,目前已經暫停信用卡充值業(yè)務。


  一位業(yè)內人士表示,這一禁令的背后,一方面可以看出行業(yè)嫁接信用卡累積的風險已經達到一定程度;而另一方面則代表著隨著行業(yè)不斷發(fā)展,多方利益主體在這一模式中的盈利占比已經發(fā)生變化,各方動力不足,業(yè)務暫停也是未來趨勢。

  信用卡充值通道關閉

  “本來想為平臺開通線上信用卡支付通道,但已經沒有第三方支付再接這個業(yè)務了?!币患疑暇€不久的P2P平臺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

  多位業(yè)內人士也向本報記者確認了上述消息,稱尚沒有收到央行方面正式的文字規(guī)定,可能是以口頭通知的方式告知第三方支付平臺,而這一消息在春節(jié)前后就已經下達。

  但在許多人眼里,這“一口禁令”封住的并不僅僅是一種支付方式、一種資金流入手段,更多的是切斷了許多人的發(fā)財夢。

  一位曾經嘗試利用信用卡投資P2P網貸賺錢的投資人舉了一個例子,假如擁有一張額度為1.2萬元,賬單日期為3月10日的信用卡,那么首先將從該額度中分撥5000元投資至某平臺一年期的長期標的。隨后,該5000元的信用卡賬單,將會在4月10日給到投資者,而投資者真正的還款期為4月30日。那么該投資者只要在4月11日~4月30日之間,將該信用卡剩下的7000元額度利用其他P2P平臺的天標、10天標等短期標順利周轉,并在4月30日準時將該錢款補足即可。

  簡單的邏輯加上復雜的手法,就是賺錢的方式。“一個人想要擁有20張信用卡并不難,如果再借親戚朋友的身份證,想要調轉上百萬元的資金就不是問題?!币晃毁Y深投資人表示。

  對于投資的方向,固定金額的長期投資多選擇較為穩(wěn)健的平臺,而短期周轉的平臺則以天標、凈值標為主。

  不過,這種投資對投資人來說也是一項技術活,由于每張信用卡同有兩個節(jié)點日期,一個是賬單到達日,一個是資金還款日,如果利用10張信用卡進行資金周轉,那么共有關鍵日期20個,此外,平臺的標的周期日、資金提取日等均需要投資人在不同的期限內精準操作。

  多贏“夢斷”

  在信用卡支付通道風光無限好的時期,在許多人眼里,這是一種“多贏”的方式。

  對于投資人來說,可利用上述方式加大投資杠桿。此外,除了上述較為復雜的利用信用卡投資外,更為簡單粗暴的方式則是利用平臺進行信用卡提現,而唯一的“資產損耗”則是平臺提現的手續(xù)費。本報記者了解到,目前P2P平臺的提現費用最低可達5%。,約為年化6%,最高的可達年化20%至30%。

  目前,老平臺、大平臺早已紛紛關閉該通道,但是新平臺仍可通過這種方式獲取大量的資金流和用戶流;對于第三方支付來說,可達到搶占市場的目的。

  而這一多贏業(yè)務目前也已“夢斷”。一位P2P平臺負責人表示,停止信用卡支付通道業(yè)務與不少銀行年報期間發(fā)現信用卡業(yè)務虧損不無關系。

  此前,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合作,給P2P平臺開放信用卡支付通道,平臺需要替投資者承擔2%。的“通道費”,上述P2P平臺負責人表示,按照“721定律”這部分費用1.4%。將歸屬銀行,萬分之二給到銀聯,萬分之四被第三方收取?!?.4%。約為年化2%,連存款利息都難以覆蓋,銀行幾乎處于虧損狀態(tài)?!?/p>

  “部分信用卡的年利息甚至僅1.2%,相當于月息1%。?!币晃粯I(yè)內人士表示。

  國誠金融CEO王建章表示,通過信用卡充值的驅動力不僅僅在銀行方面有所減弱,第三方支付方面也動力不足。一方面,相對于其他通道,銀行在信用卡通道業(yè)務上收費較高,進而壓縮第三方支付的獲利空間;另一方面,隨著行業(yè)集中度加劇,大量的第三方支付充值量流入老平臺而非新平臺?!袄掀脚_不太需要信用卡通道,新平臺在資金流量貢獻度方面較少,因此紛紛轉變策略?!?/p>

  風險擴散

  在P2P投資鏈條中,利用信用卡免息期進行加杠桿投資,最大的風險承擔者并非關聯機構,而是投資者自身?!靶★L險”情況是,投資人沒有合理預估投資標的的風險狀況,一旦發(fā)生逾期則需要周轉資金補足,或犧牲收益采取信用卡分期,或在銀行方面產生逾期記錄。而風險較大的情況是沒有做好分散投資,將投資標的放在同一平臺之上,平臺一旦發(fā)生跑路,不但本金全失,而且還背負了信用卡的債務。

  銀監(jiān)會曾發(fā)文,《銀監(jiān)會關于商業(yè)銀行信用卡業(yè)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jiān)發(fā)〔2012〕60號明確規(guī)定商業(yè)銀行個人信用卡不含服務“三農”的惠農信用卡透支應當用于消費領域,不得用于生產經營、投資等非消費領域。

  零壹財經研究總監(jiān)李耀東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目前只要允許采用第三方支付進行充值的理財產品均可能涉及套現的問題,而存在最多的套現方式并非“理財套現”,而是通過電子商務購物套現進而再行投資、理財。(王瑩)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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